关于在全校开展第25届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0 11:21 文章来源: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函〔2022〕306号)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开展第2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对校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推动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一)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18日。

(二)主题: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全面营造“推普”宣传氛围。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紧扣本次活动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利用新媒体公众号、微信、网站、广播站等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引领作用,在做好校园推普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和社会影响力度,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推普工作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活动。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以教育部启动的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三)举行“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合理方式,组织广大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介绍美丽家乡,开展演讲、知识竞赛、诵读比赛、书写大赛、征文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让经典作品深入人心,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组织参加全国性宣传活动。各学院要大力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师生踊跃参加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举办的党的语言文字事业百年光辉历程线上展览、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论坛、全国校园节庆日诵读直播、推普典型案例征集等推广宣传活动。

(五)教务处、学工部等规范课堂教学、校园交际语言必须使用普通话的制度要求。强化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要求师生在组织或参加教学活动时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日常教学和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对各学院教师板书、授课等,进行用字规范化督查;各部门、各学院应对各自的校园宣传栏、告示栏、门户网站、发放的文件和通知等,开展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与纠正。

(六)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推普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宣传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各平台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媒体,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涌现的推普典型案例,积极报送推普周新闻热点和亮点,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把推普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推普周活动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打造工作新平台,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

(三)统筹安全发展,严守各项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覆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一届简约、创新、安全的推普周。

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将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促进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高,并请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和学院于2022年9月18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活动音视频及新闻信息报道等报教务处。

联系电话:15894695026

电子邮箱:979140224@qq.com。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


>